来源:连云港日报
阅读次数:
发布时间:2024-10-15
字号:[小] [中] [大]
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连云港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,统筹调度各级财政资金,截至目前,全市共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超5亿元,编密织牢基本民生“保障网”。
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,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制定社会救助制度,提请市委、市政府出台《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》等政策文件,会同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工作的实施方案,对社会救助工作做出制度性的安排,促进我市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。
据悉,为了兜住基本民生底线,市财政积极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,适时调整低保、特困、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。积极做好困难群体补助发放工作,截至8月底,全市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.2亿元,保障城乡低保39107户66328人;发放特困供养保障金0.66亿元,保障特困供养对象9106人;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.64亿元,惠及困难残疾人3.83万名、重度残疾人4万名;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5100余万元,保障困境儿童7700余人,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
让有限的资金切实发挥作用,市财政部门根据《江苏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配合市民政局出台《市级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,严格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拨付程序,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。科学测算困难群众供养成本,对供养范围及标准进行核定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